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市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力量;市绩效办协助做好改革考核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探索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分配关系的有效办法。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镇可以组建经济联合总社。
则清产核资对象为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
积极推动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制定相应的抵押、担保管理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登记管理办法;市税务局负责提出农村集体产权税收政策意见,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明奎、韦大器同志兼任,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
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机构、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
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各县(区)根据上级反馈整改意见,取得相关原始凭证,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暂不量化资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结合我市实际。
建立市、县(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数据库,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步骤 总体安排:2018年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
支持依法流转土地和有偿利用撂荒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局局长担任,构建科学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明确成员在集体资产中的股份数额,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政策解答。
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合理利用,严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并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必须将宣传发动工作做足做好,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承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财政补助项目,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职能关系,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股份权利,成员身份确认后。
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及时总结上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日上报上月工作进度,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 (三)目标任务 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测,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促检查,2019年6底前全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方建安同志兼任。
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 2.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由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探索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有效办法,可先界定固化成员,消除群众顾虑,采取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实行农村出纳岗位专职化,并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自治区部署和要求整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定农村财会队伍,清产核资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做到依法依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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